本會“符合倫理的超說明書用藥應被合化法”的觀點在《印度兒科》雜志發(fā)表
所屬類型:學會動態(tài) 丨 發(fā)布時間:2017-06-10 11:05:25 丨 閱讀次數(shù):
近日,本會在《印度兒科》雜志發(fā)表了題為《符合倫理的超說明書用藥:需要重新考慮?》的觀點文章,文中提出了“符合倫理的超說明書用藥應被合化法”的觀點。鏈接為:http://www.indianpediatrics.net/june2017/447.pdf。
該文指出,如果因為必要的治療方法不在藥品說明書內而不對患者進行救治,是不符合倫理的;阻礙患者獲得合適治療的法律不是好法律;法律正義源于倫理正義,因此符合倫理的超說明書用藥可以被認為是合法的。文章還介紹了本會在超說明書用藥方面的工作經(jīng)驗,并指出,印度醫(yī)學界應制定通用的、可執(zhí)行的標準用以評價臨床實踐中的超說明書用藥。
印度是立法禁止超說明書用藥的國家。2003年,因印度發(fā)生了批準用于乳腺癌的來曲唑被用于治療不孕,并被有關制藥企業(yè)用于推廣該藥一事,導致超說明書用藥在印度被禁止。印度醫(yī)學會則呼吁要求當局賦予醫(yī)生超說明書用藥的權利。
由于倫理的原因,藥物臨床試驗不包括兒童,因此兒科是超說明書用藥大戶。《印度兒科》雜志由印度兒科學會主辦,影響因子為1.040,是印度最具影響力的醫(yī)學期刊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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